新规实施首日 蓬莱四"醉猫"酒驾被扣12分

2010-4-2 10:38:03 来源: 作者:王瑞国 赵承刚 王保珠 阅读:2955次 字体:  我要投稿

 烟台大众网4月1日讯 (通讯员 王瑞国 赵承刚 记者 王保珠) 4月1日,公安部新修订的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第111号令)正式实施。新规针对“酒后驾驶”的处罚已跟“醉酒驾驶”看齐,酒驾一次扣12分。当日13时至14时30分,蓬莱市公安交警大队在富民路、登州路、黄海路等城区饭店相对比较集中的区域设卡,严查“醉猫”驾车上路。
  
  13时在登州路上,民警拦下第一辆车,当驾驶员得知民警正在检查酒后驾车时,笑着说道“从今天开始酒后驾车一次就扣12分,还要重新学习,谁还敢喝啊!”果然,在对随后的几辆车进行检查时,驾驶员均表示“如此严重的处罚,不敢喝酒驾驶”。
  
  13时10分,一辆深绿色越野车驶入民警视线,也许是驾驶员发现交警设卡查车,掉头便跑,没成想却钻进死胡同,被随后赶到的民警逮个正着。经酒精测试,该司机体内酒精含量为26.6mg/100ml,已超过20mg/100ml酒后驾驶标准。
  
  14时10分,黄海花园小区内,一名闯卡逃避检查的男性司机被民警控制。然而,当民警要求其出示证件检查时,该男子却一再表示自己不是司机,并电话招呼妻子顶替。当看到前来顶替的妻子面对民警的询问漏洞百出时,男子如实讲述自己酒后驾车的事实。经测试,该司机体内酒精含量为71.7mg/100m,属酒后驾车。
  
  当现场执勤交警告知酒驾司机,4月1日起,全国按照新版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的相关要求执法,酒后驾驶者的驾驶证将被扣12分,经重新参加科目一的考试才能获得驾驶资格。大部分司机都是一个声音“早知喝点酒就要‘回炉’,我肯定不喝酒。”短短的一个半小时内,蓬莱共有4名“醉猫”因酒驾被查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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